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杭州市检察院出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工作指引

杭州检察
2024-10-22

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聚焦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,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《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 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实施意见》,创新构筑“1+11+X”高质效办案体系,在《实施意见》的总纲指引下,推出11大业务条线的工作指引,开放性纳入杭检特色的类案指引。


今天推送的是11大业务条线工作指引之五——《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工作指引(试行)》。

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

《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

工作指引(试行)》

为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,坚持“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”,进一步做实做优检察为民,着力提升民事检察办案质量、效率、效果,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,杭州市人民检察院出台《关于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的工作指引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指引》)。


《工作指引》共13条,从实体、程序、效果三个维度对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民事检察监督案件提出具体要求。


《工作指引》指出,要强化依法精准监督,持续提升办案质量,在实体上确保实现公平正义。严格依法审查民事诉讼活动的违法性,并结合监督的社会效果、裁判作出时的司法政策和社会背景等因素对监督的必要性进行审查。对法治理念、司法活动中有纠偏、创新、进步、引领价值的案件,用好用足抗诉手段。严格落实“两高”《关于规范办理民事再审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》,规范适用再审检察建议。


《工作指引》强调,要优化办案流程,有效提高办案效率,让公平正义更好更快实现。加强办案期限管理,建立办案期限通报制度,持续推进一体化办案模式,对于重大、疑难、复杂案件,根据需要可以成立民事检察专案组。规范审慎高效开展调查核实,提升监督实效。


《工作指引》要求,要健全监督机制,切实增强办案效果,让人民群众能感受、可感受、感受到公平正义。聚焦案件背后的深层次社会问题,充分运用检察建议等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。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贯穿监督办案全领域全过程,依托“枫桥式检察室”“枫桥式检察e站”,检力下沉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化解。注重选择疑难、复杂、具有引领性的案件进行听证,最大限度彰显听证的功能和价值。向大数据借力,加强数据归集、碰撞、对比、分析,有效拓宽民事检察监督渠道。

供稿 | 第六检察部

编辑 | 何驭斐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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